第 1 章 總則
第 1 條 (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 INFLINKER Corp.(以下簡稱"公司")提供的遊戲服務及附帶的網路、網站、其他服務(以下簡稱"服務")使用時公司與服務用戶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以及其他必要事項。
第 2 條 (術語定義)
1. 本條款和條件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1) 「本公司」指在線上或透過行動裝置提供服務的企業。
2) 「使用者」指依本條款與條件簽訂服務協議並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的人。
3)「遊戲服務」指公司提供給使用者的遊戲及相關服務。
4)「手機裝置」是指可以透過下載或安裝內容來使用的設備,例如行動電話、智慧手機、個人數位助理(PDA)或平板電腦。
5)「使用者資訊」係指使用者提供給本公司的訊息,例如使用者的使用者號碼、外部帳戶資訊、裝置資訊、暱稱、個人資料、好友清單等、遊戲使用資訊(角色資訊、物品資訊)、等級等)以及使用費,這是指支付資訊等。
6) 「內容」是指所有與提供遊戲服務相關的以數位方式創建的付費或免費內容(遊戲和網路服務、應用、遊戲貨幣、遊戲物品等)。
7)「付費內容」是指用戶可以透過遊戲內付費使用的內容。
8)「免費內容」是指公司免費提供給用戶的內容(包括免費提供的付費內容)。
9)「遊戲世界」是指公司透過遊戲服務創建、創造的讓多個使用者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娛樂、利用娛樂附帶的休閒活動、調解訊息、透過用戶之間的互動建立友好關係的世界。
10) 「角色」是指使用者為了使用遊戲服務而依照本公司提供的方法在遊戲世界中選擇、操作的遊戲資料。
11) 「帳戶(ID)」是指使用者選擇並由本公司分配的字母和數字的組合,用於識別使用者和使用遊戲服務。
12) 「帳戶資訊」是指使用者為了使用遊戲服務而提供給公司的一般資訊、設備資訊、角色資訊/物品/角色等級等遊戲使用資訊以及付費資訊。
13) 「開放平台」是指為允許在行動裝置上安裝和支付遊戲內容而建構的電子商務環境。
14) 「應用」係指透過行動裝置或本公司提供的啟動器程式下載或安裝以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的任何程式。
2. 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定義,除本條第一款規定外,適用各項服務的相關法律和政策,本條款未作規定的,按照一般商業慣例。
第 3 條 (公司資訊等的提供)
本公司在遊戲服務內或遊戲服務首頁、網路網站上以易於會員理解的方式顯示以下資訊。
然而,用戶可以透過連接螢幕查看個人資訊處理政策以及條款和條件。
1. 公司名稱及代表人姓名
2. 營業地點地址(包括受理用戶投訴的地點地址)
3. 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4. 商業登記號碼
5. 郵遞區號
6. 隱私權政策
7. 服務條款
8. 根據《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等相關法律規定必須顯示的機率項目相關資訊
第 4 條 (條款的效力及變更)
1. 公司在遊戲服務內、登入畫面和官方社群上發布這些條款和條件,以便用戶理解。
2. 如果公司修改條款和條件,將至少提前7天在遊戲服務內或登入畫面,透過指定應用日期、修改內容、修改原因等方式通知用戶。但如果變更內容對使用者不利或屬於重大變更,則將在生效日前至少30天以與正文相同的方式公告,並透過以下方式通知使用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這樣,修改前後的內容就可以清楚地進行比較和展示,方便使用者理解。
3. 本公司修改條款時,在公佈修改後的條款後,確認使用者是否同意適用修改後的條款。本公司在作出第2款的通知或公告時,還應告知用戶,如果用戶未表示同意或拒絕修改後的條款和條件的意圖,則可以被視為已同意,並且如果用戶在本條款生效日期前明確表示拒絕,如果您不註明,則視為您已同意修改後的條款。
4. 如果使用者不同意修改後的條款,本公司或使用者可以終止服務使用協議。
5. 使用者必須及時查看本條款的變更情況,因使用者疏忽不了解修改後的條款內容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6. 本公司遵守《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條款規範相關法律》、《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律》以及資訊保護等》、《內容產業》這些條款和條件可能會在不違反促進法等相關法律的範圍內進行修改。
7. 本公司採取措施使用戶能夠提出和回答有關公司以及本條款和條件內容的問題。
第 5 條 (服務協議的簽訂及適用)
1. 當希望成為使用者的人(以下簡稱「加入申請人」)同意本條款的內容併申請使用服務並經公司批准後,服務協議成立。
2. 青少年(指19歲以下的人,但當年1月1日滿19歲的除外)欲申請使用,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及施行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
3. 公司原則上同意申請人的入會申請。但是,對於屬於下列各項的使用申請,公司可以拒絕批准。
1) 違反第5條規定申請使用時
2) 申請資料虛假或不符合申請要求時。
3) 近3個月內有使用限制記錄的使用者申請使用時
4) 本公司未提供服務的國家以非常規或間接的方式使用本服務時
- 本服務無法在官方提供服務的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使用。
- 本公司在未經授權的國家或地區存取或使用服務時出現的任何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以從事《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禁止的行為為目的申請時。
6) 以擾亂社會福祉、秩序或公共道德為目的提出申請時
7) 如果您想將遊戲服務用於非法目的
8) 如果您想利用遊戲服務進行營利目的
9) 當使用者與公司競爭,意圖損害公司利益時
10) 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資訊或行動裝置時
11) 在公司限制使用服務的行動裝置上申請使用遊戲服務時
12)因其他類似原因被認為不宜批准的情形。
4.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可以暫不批准,直至原因解決為止。
1)當公司設施不足,對特定移動設備的支援困難,或有技術困難時。
2) 發生服務故障、服務使用費、支付方式故障時
3)存在屬於第3款任何一項的原因時。
4)因各項目對應的其他原因,認定使用申請難以批准的。
5. 本公司允許使用者在完成同意條款和條件流程或輸入使用服務所需的資訊後立即使用服務,除非有任何理由不同意或拒絕同意。但是,如果事後確認第2款規定的事項,則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可能會限制使用或終止合約。
6. 本公司可為其會員提供的遊戲提供Inflinker贊助服務。Inflinker的申請、批准、活動、獎勵、處罰等均在《Inflinker營運與責任政策》中進行規範,並使用包括Youtube在內的平台服務和api。目前各平台適用的服務條款如下:
YouTube服務條款 (https://www.youtube.com/t/terms)
第 6 條 (條款以外的規則)
本條款未盡事宜及本條款的解釋適用《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律》等相關法律與慣例。
第 7 條 (經營政策)
1. 本公司可以規定適用本條款所需的事項,並將本條款中的具體範圍和委託事項確定為遊戲服務營運政策(以下簡稱“營運政策”),以保護本公司的利益。維護遊戲世界秩序。
2. 本公司在遊戲服務內、登入畫面及官方社群上公佈營運方針的內容,以便用戶理解。
3. 修改經營政策時,應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程序辦理。但經營政策之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本條第二項規定之方式提前告知。
1) 修改條款中明確規定範圍的委託事項時
2) 修改與使用者權利義務無關的事項時
3) 如果操作政策的內容與條款和條件中規定的內容沒有根本不同,並且操作政策在使用者可以預見的範圍內進行修改
4) 若操作政策的內容與本條款與條件的內容不同,則以操作政策為準。
第二章 個人資訊管理
第 8 條 (個人資訊的保護和使用)
1. 公司努力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使用者個人資訊,個人資訊的保護和使用符合相關法律和公司的個人資訊處理政策。但本公司的個人資訊處理政策不適用於僅從主頁或遊戲服務專用網站連結到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務。
2. 根據服務特點,與使用者個人資訊無關的暱稱‧人物照片‧有關您自己的資料,包括狀態資料,可能會被暴露。
3. 未經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不會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但國家相關機關等依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除外。
4. 用戶為了使用遊戲服務,必須忠實管理自己的個人資訊,個人資訊如有變更,必須變更。對於因延遲或遺漏更改個人資訊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 除第4款外,由於使用者的過失導致包括個人資訊和使用者帳戶資訊在內的所有資訊外洩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6. 公司為保證海外服務順暢,可指定海外當地營運代理公司提供服務,此時個人資料可共享給當地營運代理公司。
第三章 服務協議當事人的義務
第 9 條 (公司的義務)
1. 本公司遵守相關法律,誠實信用行使本條款規定的權利和履行本條款規定的義務。
2. 公司必須建立安全系統來保護個人資訊(包括信用資訊),以便使用者能夠安全地使用服務,並且必須揭露並遵守個人資訊處理政策。本公司確保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不會揭露或提供給第三方,除非本條款與條件以及隱私權政策中有規定。
3. 公司在完善服務以提供持續穩定服務的過程中,發生設備故障或資料遺失的情況。⋅一旦發生損壞,我們將盡最大努力立即修復或恢復,除非有自然災害、緊急情況或現有技術無法解決的問題或缺陷等不可避免的原因。
第 10 條 (使用者義務)
1. 客戶申請使用時必須如實填寫所有資料,不得註冊虛假資料或冒用他人ID主張任何權利。
2.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下列行為。
1) 申請使用或變更使用者資訊時輸入虛假資訊或冒用他人資訊
2) 透過非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或透過非正常方式出售、贈送、轉讓或取得、使用網路資產(ID、角色、物品、遊戲幣等)。
3) 冒充他人或虛假表示與他人關係的行為,例如冒充公司員工或管理員,或使用他人名義發文 (聊天、發文、留言等)或發送電子郵件。
4) 別人的信用卡⋅有線/無線電話⋅竊取他人資訊(包括個人資訊和付款資訊)的行為,例如透過竊取銀行帳戶購買付費內容等,或非法使用其他使用者的ID和密碼。
5) 未經授權收集其他使用者個人資訊⋅儲存⋅張貼或散佈的行為
6) 從事或教唆賭博、猥褻等投機活動的行為⋅交換低俗訊息⋅發布或連結到色情網站,可恥⋅引起厭惡或恐懼的詞語⋅聲音⋅寫作⋅繪畫⋅不健康地使用服務,例如向他人傳輸或分發照片或影片
7) 未經授權將本服務用於營利、銷售、廣告、公共關係、政治活動、競選等原本目的以外使用的行為。。
8) 未經授權複製使用本公司服務所獲得的訊息⋅循環⋅商業推廣或使用
9) 利用已知或未知的bug、濫用支付流程無正當理由退款等不正當使用服務,因本公司的服務或行為給自己或他人造成財產收益或損失的與此相關的行為。
10) 利用本公司服務欺騙他人牟利並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
11) 侵害本公司或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誹謗他人或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
12) 法律禁止傳播或散佈的資訊(電腦程式)或電腦軟體⋅干擾硬體或電信設備的正常運行⋅一種旨在摧毀的病毒⋅電腦程式碼⋅文件⋅故意傳送程式等⋅郵政⋅分發或使用的行為
13) 未經本公司授予特別權利,變更遊戲服務或在遊戲服務中添加其他程式。植入或破解伺服器⋅逆向工程或洩漏原始碼或遊戲服務數據⋅更改、建立單獨的伺服器或任意更改網站的部分內容。⋅冒充公司進行竊盜的行為
14) 製作、散佈、使用或宣傳電腦程式、設備或未經本公司提供或批准的裝置。
15) 未經本公司事先批准,使用者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為自己或他人產生財產利益的經營活動,且該等經營活動的結果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16) 若第三方因未經事先批准的第15項規定的業務活動而向本公司提出異議或要求賠償損失,則用戶必須賠償本公司,費用由用戶承擔,如給本公司造成任何損害,則使用者必須賠償本公司。
17) 支付金錢或其他報酬邀請他人玩遊戲等行為(代理遊玩)
18) 更改公司發布的資料
19) 誘導或宣傳第 1 項至第 18 項規定的行為的行為
20)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或違反良好道德和其他社會規範的行為。
3. 使用者有義務查閱並遵守本條款的規定、使用指南、與遊戲服務相關的公告、公司通知的事項。
4. 使用者有責任管理自己的帳戶和網路/行動設備,不得允許他人使用。對於因使用者帳戶和線上/行動裝置管理不善或同意他人使用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使用者必須設定並管理支付密碼功能,防止各公開市場的非法支付。對於因用戶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6. 本公司可決定本條第1款至第5款的具體細節以及以下行動,用戶必須遵守。
1) 使用者的帳號名稱、角色名稱、公會名稱、其他遊戲中使用的名稱
2)聊天內容及方式
3) 如何使用公告板和服務
4) Google、Apple、Facebook等外第三方平台服務政策。
5) 遊戲玩法限制
6) 服務運作所需的事項,但不得侵犯其他使用者使用服務的基本權利。
7. 本公司對用戶因違反義務而遭受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如因用戶違反義務而給本公司帶來損害風險,本公司將採取限制用戶使用等措施。
8. 如果用戶超過30天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一次宣傳活動,企業將視為違反誠信義務,可以對用戶賬號進行制裁。
第四章 服務使用及限制
第 11 條 (提供服務)
1. 本公司允許依第五條規定完成服務協議的使用者立即使用本服務。然而,對於某些服務,服務可能會根據公司的需要從指定日期開始。
2. 公司在提供遊戲服務給使用者時,可能會提供其他附加服務,包括本條款規定的服務。
3. 公司可以透過對使用者進行分類,細分使用時間、使用次數、提供的服務範圍等方式進行差異化使用。
4. 用戶因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免費服務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除外。
第 12 條 (服務的使用)
1. 根據公司的業務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遊戲服務。本公司在遊戲初始畫面或官方社群公告中以適當方式告知遊戲服務提供時間。除非另有說明或聲明,該服務全年365天、每天 24 小時提供。
2. 儘管有第1款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可以暫時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務,在此期間公司沒有義務提供遊戲服務。
1) 因伺服器擴充及更換、電腦等資訊通訊設備維護及更換、系統定期檢查、遊戲內容或遊戲服務修改等需要時。
2) 因停電、服務設施故障或服務過載、網路不穩定、設施維修或電信業者檢查等原因導致無法提供正常服務時。
3) 發生超出公司控制範圍的情況時,例如戰爭、事件、自然災害、緊急情況或類似的國家緊急情況。
4)為因應駭客攻擊、通訊事故、使用者遊戲使用行為異常、遊戲服務意外不穩定等電子侵權事故而需要時。
5) 相關法律、政策等禁止在特定時間、以特定方式提供服務,或禁止向特定使用者提供服務的。
6) 有合理理由暫停提供其他服務時
3. 出現第2項第1項的情況時,公司可以在特定時間暫停遊戲服務。在此情況下,該公司將在遊戲初始畫面或官方社群提前告知用戶這一事實。
4. 發生第2項第4項的情況時,公司可以暫時停止遊戲服務,恕不另行通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可能會在遊戲的初始畫面或官方社群上發布此事實的通知。
5. 本公司使用行動裝置專用應用或網路提供服務。用戶可以透過網路免費或付費下載並安裝應用或使用服務。
6. 對於付費內容,您必須支付服務指定的費用才能使用該服務。透過網路下載應用或使用服務時,可能會根據您訂閱的行動電信業者的決定收取單獨的費用。
7. 提供透過網路下載和安裝的應用或使用的服務,以適合行動裝置或行動電信商的特性。行動裝置的變化⋅若發生號碼變更或海外漫遊等情況,可能導致全部或部分內容無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8. 在透過網路下載並安裝應用或服務的情況下,可能會執行背景工作。在此情況下,根據行動裝置或行動電信業者的特性,可能會產生額外費用,本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13 條 (變更、停止服務)
1.公司透過遊戲服務提供使用者一個遊戲世界,一個由公司創建和實施的虛擬世界,並擁有創建、添加、更改、維護、修復遊戲內容的綜合權利。
2. 公司有保護遊戲世界的義務,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遊戲世界的秩序和遊戲玩法。
3. 為了向申請使用服務的使用者提供順暢的服務,公司可以安裝或更改(更新)服務使用所需的程式,例如個人程式、安全程式、付款模組等,而無需用戶另行同意。但是,當安裝與服務使用無關的程式(例如廣告程式)時,必須在安裝前通知使用者並徵得其同意。
4. 為了提供流暢的遊戲服務,公司可能會根據營運或技術需求對服務進行變更,並在做出任何變更之前在遊戲服務內公告此類變更。然而,錯誤⋅如果確實需要更改,例如糾正錯誤或緊急更新,或者不構成重大更改,或者存在伺服器設備缺陷或緊急安全問題等不可避免的情況,可以在更改後通知事實。
5. 公司轉讓業務⋅分配⋅如果因合併而取消業務、遊戲提供合約到期或遊戲服務利潤顯著惡化等嚴重商業原因導致遊戲服務難以繼續,則可能會停止整個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暫停日期為暫停日期前30天。⋅暫停原因⋅補償條件等將在遊戲初始畫面、登入畫面或官方社群中公佈,並依照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方式告知使用者。
6. 出現第 5 項情況時,本公司將依第 25 條第 3 項規定退還未使用或未使用期限的付費物品。
7. 在第5款的情況下,本公司將在服務中斷後設定30天或更長的期限,並在此期間建立並運行專門窗口等客戶應對措施,以執行第25條規定的損害賠償程序。
第 14 條 (資訊提供)
1. 本公司在遊戲服務內或登入畫面上顯示根據《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等相關法律規定必須顯示的機率項目的相關資訊。在此情況下,具體的展示方式等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 15 條 (資訊的收集等)
1. 公司儲存用戶之間的聊天內容。該資訊可能僅由公司保留。本公司僅為調解用戶之間的糾紛、處理投訴或維護遊戲秩序而查看這些資料,第三方只有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才可以查看這些資料。
2. 當公司或第三方根據第一項的規定查看聊天資訊時,公司將提前通知用戶查看原因和範圍。但第十條第一項禁止行為之調查⋅治療⋅如果您需要查看此資訊以確認或救濟該行為造成的損害,您可能會在事後收到通知。
3. 為了服務順利穩定運行,提高服務質量,公司收集用戶的PC等終端設置及規格資訊、運行程式資訊、用戶移動設備資訊(設定、規格、作業系統等)。等)⋅你可以利用它。
4. 公司為了改善服務並向使用者介紹服務的目的,可能會要求使用者提供額外的資訊。用戶可以接受或拒絕該請求,如果公司提出該請求,則通知用戶可以拒絕該請求。
5. 如有必要進行身分驗證,本公司可告知使用者原因(或目的),並要求使用者提供身分證件、手機身分驗證或代替證明。公司不得將其用於事先通知以外的目的,並且在達到目的後立即以不可再生的方式銷毀。
第 16 條 (廣告的提供)
1. 公司可能會在遊戲服務內投放與服務營運相關的廣告。使用者希望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在使用本服務時顯示的廣告。
2. 本公司可透過電子郵件、簡訊服務(LMS/SMS)、推播通知 (Push notification)等方式僅傳送廣告訊息至同意接收的使用者。在此情況下,使用者可以隨時拒絕接收,如果使用者拒絕接收,本公司將不會發送廣告訊息。
3. 您可能透過本公司提供的服務中的橫幅或連結連接到其他人提供的廣告或服務。
4. 若您依照第3款的規定連接到由他人提供的廣告或服務,則該區域提供的服務不屬於本公司的服務範圍,因此本公司不保證其可靠性、穩定性等、也不保證本服務的可靠性、穩定性等。但是,如果公司故意或因重大過失而促成損害的發生,或未採取防止損害的措施,則不在此限。
第 17 條 (著作權等的歸屬)
1. 本公司在遊戲服務內製作的內容的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僅授予用戶在本公司就遊戲服務設定的條件下使用的權利。
2. 未經本公司同意,使用者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許第三方使用透過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遊戲服務而獲得的、其知識產權屬於本公司或提供者的資訊:事先徵得公司或提供商的同意。
1) 透過複製、傳播、宣傳、出版、發行、表演、廣播、創作二次作品等方式用於商業目的。
2) 用於本條款和條件或公司政策禁止的其他目的。
3. 使用者可以查看遊戲內顯示的或由使用者或與遊戲服務相關的其他使用者透過遊戲應用或遊戲服務上傳或傳輸的通訊、圖像、聲音以及所有資料和訊息,包括對話文字。用戶內容」))允許公司按照以下方式並在以下條件下使用。
1) 可以以任何形式使用相關使用者內容、改變編輯格式以及其他修改(出版、複製、表演、傳輸、發行、廣播、創作二次作品等),且沒有任何限制使用期限和地區。
2) 未經創建用戶內容的用戶事先同意,不得出於交易目的出售、出租或轉讓用戶內容。
4. 本公司不會使用用戶在遊戲內不可見且未與遊戲服務整合的用戶內容(例如,在一般告示牌上發布與遊戲內內容無實質關係的貼文等)未經用戶明確同意,用戶可以隨時刪除此類用戶內容。
5. 如果公司確定用戶在服務內發布或註冊的貼文構成第十條第二款所規定的禁止行為,公司可以採取臨時措施,刪除或移動該貼文,或者拒絕註冊,恕不另行通知。
6. 如用戶因在本公司營運的公告等上發布的資訊而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要求本公司刪除該資訊或提出反駁。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及時採取必要的行動並通知申請人。
7. 本條款在本公司營運遊戲服務期間有效,並在退出服務後繼續適用。
第 18 條 (付費內容的購買、使用期限及使用)
1. 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用戶在遊戲服務內購買的付費內容只能在下載或安裝了該應用或本公司提供的啟動器程式的行動裝置上使用,且付費項目可以使用只能透過購買該商品的服務才能在我的內容中使用。
2. 用戶只能在自己的帳戶內使用付費物品,除本公司另行確定及通知的方式外,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售給第三方。
3. 用戶購買的付費內容的使用期間以購買時指定的期限為準。但依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暫停服務時,無固定期間之付費內容之使用期限,至停止服務通知時所公告之停止服務日為止。
第 19 條 (會員使用服務的限制)
1. 使用者不得做出違反第十條規定的使用者義務的行為,如有違反,公司將依照規定限制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及相關資訊(文字、照片、影片等),包括刪除等措施。具體限制使用理由及程序,依各遊戲之營運政策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
1)部分角色權限限制:在一定時間內限制使用者角色的某些權限,例如聊天等
2)角色使用限制:在一定期限內或永久限制使用者角色的使用
3)限制某些帳戶權限:限制使用者帳戶權限,例如在一定時間內或永久限制在公告中發佈
4)帳戶使用限制:限制使用者帳戶在一定時間內或永久使用
5)使用者使用限制:在一定時間內或永久限制使用者使用遊戲服務
2. 如果使用限制合理,本公司將不對用戶因使用限製而遭受的任何損失進行賠償。
3. 在下列原因調查完成前,公司可以暫停該帳戶的服務使用。
1) 當收到帳戶被駭客入侵或被盜的合法報告時
2) 如果您涉嫌非法程式使用者或工作室等。
3) 因與各項目對應的其他事由而需要採取臨時服務使用措施的情況。
4. 第3款調查完成後,將向用戶補償相當於遊戲服務使用期間的有償服務或現金,並依用戶暫停的時間延長遊戲服務使用時間。但使用者有第3款所列事由之一者,不在此限。
5. 即使其他人使用使用者的帳戶(ID)並違反條款和條件或營運政策,使用者對遊戲服務的使用也可能根據第1款的標準受到限制。
第 20 條 (限制使用措施的理由和程序)
1. 公司應揭露違規詳情。⋅程度⋅數位⋅考慮到所有情況(包括結果),營運政策中規定了限制使用的具體原因和程序。
2. 公司採取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使用措施時,將提前將下列事項通知使用者。但如果需要採取緊急行動,可能會稍後通知。
1) 使用限制原因
2) 如果您涉嫌非法程式使用者或工作室等。
3) 如何對使用限制提出申訴
第 21 條 (提出使用限制異議的程序)
1. 當使用者希望反對公司的使用限制措施時,必須在提出異議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類似方式向公司提交異議申請表,並說明不滿理由。通知的日期。
2. 本公司將在收到第一項規定的異議申請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類似方式答覆異議理由。但如果公司發現在此期限內難以回復,將會通知您原因和處理時間表。
3. 如果不滿理由成立,公司將採取相應行動。
第五章 取消訂閱、退還多付款項、終止服務協議
第 22 條 (付款)
1. 原則上,內容購買價格的徵收和支付遵循行動營運商或公開市場營運商制定的政策或方法。此外,每種支付方式的限制可能會根據公司、行動營運商、公開市場營運商或政府政策制定的政策授予或調整。
2. 若內容購買價格以外幣支付,匯率‧由於費用等原因,實際收取的金額可能與服務店顯示的價格有所不同。
第 23 條 (認購的撤銷等)
1. 與公司簽訂購買付費內容合約的用戶必須在購買合約日期或內容可用日期(以較晚者為準)起 7 天內支付額外費用。‧您可以取消訂閱而不會受到任何處罰。除營運政策等另有規定外,與服務使用相關的取消訂閱或退款必須透過客戶中心直接向本公司申請。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者不得違反本公司意願,取消第1款規定的訂閱。但是,如果購買合約包含可分割的內容,則該可分割內容的剩餘部分不屬於以下任何一項,則不在此限。
1) 因使用者原因造成內容部分或全部遺失或損壞的
2) 購買後可立即使用或應用的付費內容
3) 提供額外優惠或在捆綁銷售內容中使用或部分使用額外優惠的內容
4) 當存在開啟可視為使用或開啟時確定其效用的內容的行為時。
5) 使用購買時提供的一些附加內容(商品、積分、哩程、物品等)時
6) 公司無償提供的內容或在使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內容
7) 其他依據《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限制取消訂閱的內容
3. 根據第2項第2項至第7項的規定,對於無法取消訂閱的內容,公司應在用戶容易看到的地方明確表明這一事實,並提供產品試用內容的使用(臨時使用)(允許、提供用於試用等)或難以提供時,我們將採取措施確保使用者撤銷訂閱的權利的行使不受阻礙。如果公司不採取這些措施,用戶可以取消訂閱,儘管有第二項第二項至第七項限制退出訂閱的原因。
4. 儘管有第 1 款和第 2 款的規定,使用者可以顯示購買的付費內容的內容。如果廣告內容與購買合約內容不同,則可以在內容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內以及已知或可能已知事實之日起 30 天內取消訂閱。
5. 如果用戶取消認購,公司將透過平台營運商或公開市場營運商驗證購買歷史記錄。此外,公司可能會透過用戶提供的資訊與用戶聯繫,以確認用戶退出的合法理由,並可能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
6. 若依第1款至第4款的規定取消訂閱,本公司將立即取回用戶的付費內容,並於3個工作天內退還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延遲退款,將支付延遲利息,該利息是用延遲時間乘以電子商務法第21條之3及其施行令規定的利率計算的。
7. 依第6項規定退款時,若消費者使用電子商務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的支付方式進行支付,本公司將要求支付服務提供者暫停或取消支付。但是,如果公司已經從支付服務提供者收到了取消購買的付款,則公司會將款項退還給支付服務提供者,並通知用戶這一事實。
8. 當未成年人在移動設備上簽訂內容購買合同時,公司告知,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解除合同,並且未成年人可以在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解除購買合約。但是,如果未成年人購買的內容是法定代表人確定並允許處分的財產,或者未成年人被欺騙認為自己是成年人或已得到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則無法取消。
9. 內容購買合約當事人是否為未成年人,根據支付的行動裝置、支付執行人資訊、支付方式持有者等判斷。此外,本公司可能會要求您提交證明您是未成年人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文件,以確認取消是否合理。
10. 使用者可以書面(包括電子文件)取消訂閱。
第 24 條 (多付款項的退還)
1.若發生多付款情況,本公司將依付款方式將多付款項全額退還給用戶。但若因用戶非本公司故意或疏忽原因造成多付,退款的實際費用應在合理範圍內由用戶承擔。
2. 下載應用或使用網路服務而產生的通訊費(通話費、數據通話費等)可能不予退款。
3. 透過應用付款遵循公開市場營運商提供的付款方式,如果支付過程中出現多付款項,必須向公司或公開市場營運商申請退款。
4. 多付款項的退款是根據使用該服務的行動裝置的作業系統類型,依照各公開市場營運商或公司的退款政策進行。
5. 如果本公司拒絕退還用戶所主張的多付款項,則有責任證明該使用費已正確收取。
6.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無需支付任何費用而免費獲得的內容,或本公司透過內部或外部聯營活動等免費提供的內容,不予退款。
7. 本公司可透過用戶提供的資訊聯絡用戶辦理多付款項的退款,並自收到退款所需資訊之日起3個工作天內予以退款。
第 25 條 (合約的終止等)
1. 如果用戶在任何時候不想使用本服務,用戶可以透過退出本服務內的遊戲的方式終止服務協議。由於退出服務,用戶在遊戲服務內持有的所有遊戲使用資訊將被刪除且無法恢復。
2. 若有嚴重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維持,例如使用者有本條款、營運政策或服務政策禁止的行為,本公司可暫停使用服務或終止服務事先通知使用者後同意即可。但若因用戶違反現行法律或故意或重大過失對本公司造成損害等緊急原因,本服務協議可能會立即終止,恕不另行通知。
3. 第1款和第2款的退款和損害賠償依照「內容使用者保護準則」處理。
4. 為保護自最近一次使用服務之日起連續一年未使用本公司服務的用戶(以下簡稱“休眠帳戶”)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終止服務協議並銷毀用戶的個人資料,或者帳戶(ID)的個人資訊與其他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分開儲存。‧您可以採取管理、限制服務使用等措施。在此情況下,我們將在行動日期至少 30 天前告知用戶將採取終止合約和銷毀個人資訊等措施以及將要銷毀的個人資訊。
5. 在屬於第2款規定的情況下,用戶將失去使用付費服務和付費內容的權利,並且不能要求退款或損害賠償。
第六章 損害賠償及免責條款等
第 26 條 (損失賠償)
1. 若本公司或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對對方造成損害的,本公司或使用者有責任賠償此損失。但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2. 用戶向本公司購買的有償服務,因本公司原因造成丟失的,本公司將恢復至丟失前的狀態,無法恢復或恢復困難的,將重新提供有償服務。但是,如果不可能或難以提供類似價值的付費服務,公司必須退還付費服務的購買價款。
3. 如用戶違反本條款,對本公司造成損失的,用戶有責任向本公司賠償損失。
4. 公司與個別服務提供者簽訂合作協議並向使用者提供個別服務時,在使用者同意該個別服務後,因該個別服務提供者的故意或過失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條款和條件個別服務提供者對損壞負責。
第 27 條 (公司的責任免除)
1. 由於戰爭、事件、自然災害、緊急情況、現有技術無法解決的技術缺陷或不可抗力而無法提供服務的,本公司不負責提供服務。
2. 因服務設備的維修、更換、定期檢查、施工或其他類似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壞,或因電信服務提供者暫停或未能正常提供電信服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3. 因使用者行動裝置錯誤、使用者輸入相關資訊不準確、未反映或未記錄變更而導致的服務使用失敗或其他服務故障,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承擔任何責任。但用戶有不得已或正當理由時,則不在此限。
4. 非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導致的使用者電腦環境或網路環境所引起的任何問題,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5. 本公司對使用者或第三方在遊戲服務內或網站上發布的與服務有關的資訊或資料的可靠性或準確性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6. 本公司沒有義務介入用戶與其他用戶透過本服務所發生的交易或糾紛,也不對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7. 用戶因使用免費服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8. 本公司不對用戶因使用服務而未能獲得或丟失預期的角色、經驗值、物品等負責,也不對因用戶選擇或使用遊戲服務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但因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9. 用戶的遊戲經驗值、等級、物品、遊戲幣等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10. 因用戶未能管理行動裝置密碼、公開市場營運商提供的密碼等而發生的第三方支付,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11. 因行動裝置變更、行動裝置號碼變更、作業系統版本變更、境外漫遊、電信公司變更等原因導致用戶無法使用全部或部分內容的,本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12. 如果使用者刪除本公司提供的內容或帳戶訊息,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則不在此限。
第 28 條 (對使用者的通知)
1. 如果公司通知用戶,它可以透過用戶的電子郵件地址、電子備忘錄、遊戲服務內的訊息或簡訊 (LMS/SMS)進行通知。
2. 公司在通知所有使用者時,可以透過在遊戲服務內設置7天以上或彈出畫面等方式來代替第1款的通知。
第 29 條 (管轄和適用法律)
這些條款和條件應受大韓民國法律管轄並根據大韓民國法律解釋。因本公司與使用者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第 30 條 (會員申訴處理及爭議解決)
1. 考慮到使用者的便利性,本公司提供如何在遊戲服務內或登入畫面上提出意見或投訴的說明。本公司設有專人處理使用者意見和申訴。
2. 用戶提出的意見或投訴經客觀認定合法的,公司將在合理期限內及時處理。但處理時間過長時,將在遊戲服務內或依據第28條第1項的規定,向用戶告知處理時間過長的原因及處理日程。
3. 若公司與用戶之間發生糾紛並經第三方糾紛解決機構調解時,公司可如實證明對用戶採取的限制使用等措施,並服從調解機構的調解。
<補充規定>
本使用條款自Inflinker平台在當地正式推出之日起生效,並將持續修訂和優化,為所有使用者提供最佳體驗。
1. 本使用條款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